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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学考试2019年04月毕业申报的通知
2019-05-28 15:46  

各助学点、自考考生:

2019年04月自考成绩已经出来,请认证核对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对照2016年计划审核)的学生注意如下事项:

一:毕业申报时间:5月30日-6月13日;(逾期不收);考生照片要更改的请提前!

二:自考本科考完计划内课程毕业申报需准备以下材料:

1、毕业生登记表;(专业名称和代码按照2018年的文件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都要);
3、专科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4、学信网专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验证期至:最迟不得低于2019年7 月底.)
5、学信网专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验至期同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能体现出身份证号码的就不需要此项);

6.对于申请本科毕业时无法提供专科(或专科以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本次不接收考生申请,请下半年符合条件后再申请。
7、二寸蓝底照片纸质档一张;
8、有免考科目的请提供免考证书复印件和免考审批表;
9、费用交清。(毕业证书审定费实行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成功后,如审核未通过而“退档”,毕业证书审定费一概不退。)
10.已经审发的毕业证书,因审核工作差错造成的错误,由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负责收集汇总,于2019年9月1日前统一到省考试院院办理更正手续,逾期不再办理。已经获得毕业证书者,一律不再变更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图像等身份信息。同一专业不论几个主考学校只能申请毕业一次,重复申请无效。

请符合毕业条件的各位学员尽快准备好上述材料进行毕业申报!
申请专科毕业的学员只需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以及照片、毕业生登记表。

特此通知

湖南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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