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7-4629020 0737-4628115
各合作单位、成教学生: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凡按照招生规定经本院录取的学生,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期到学院或函授站(点)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手续者,经学院领导批准,取消入学资格。
截至5月9日仍有258名学生(名单附后)未来办理入学手续,请各单位逐一核实,落实到人。根据《湖南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进行拟清退公示,并于2020年5月24日前院务会讨论后作清退处理。
附件:拟清退名单。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