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7-4629020
0737-4628115

学院概况
SCHOOL PROFILE
学院简介
当前位置: 首页>学院概况>学院简介

湖南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代表学校管理继续教育的职能部门。学院依托学校优良的办学条件和雄厚的办学实力,根据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开展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岗位培训等工作,以规范的教育管理、优秀的教学服务为保障,推动继续教育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学历教育型向非学历教育培训型转变,努力创建具有湖南城市学院特色的继续教育品牌。学校多次获得“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2015年,我校被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确定为省级“学习服务中心”,现有成教学生3万余人。学院下设办公室、学历中心、培训中心和校内办班管理中心。

一、成人高等教育
招生层次:
分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起专”)三种。
学习形式:分为业余和函授。英语和艺术类专业为业余,其它专业均为函授。
学习年限:“高起本”五年,“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半。
报考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必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报名时间:8月下旬,登陆“湖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cz.hneao.cn/ks/),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费;9月初,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
报名地点:湖南城市学院继教楼二楼,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
考试时间:10月中旬(具体时间请参阅准考证)。
招生录取:凡上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与我院学历中心取得联系,以便办理有关录取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收费标准: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湘价教[2014]92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
毕业待遇: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校颁发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层次毕业文凭(成人高等教育证书网上可查询)。符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成教学士学位。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报名时间:
随时报名,每年5月中旬和11月中旬统一注册。
报名地点:继续教育学院学历中心及各助学点。
报名条件:凡具有高中毕业(含职高)、中专毕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国民教育学历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湖南城市学院自学考试助学班学习。
注册程序:带身份证原件、专科学历证书复印件、标准电子档照片,填写相关表格。
考试时间:每年4月和10月考试(以湖南省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为准)。
有关费用: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湘价教[2006]188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学费。
助学年限:两年。
教学形式:业余班周六、日上课,脱产班实行与在校统招生相应的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毕业待遇:学员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颁布发由教育部统一制作、湖南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与湖南城市学院共同署印的本科毕业证书,证书学信网可查询。符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成教学士学位。
三、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报
申请条件:
取得成教或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并在在籍期间通过湖南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或者通过公共英语三级(PETS3)笔试或大学英语四级(CET4)。
申请时间:每年4月,学员到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看通知并按要求提交材料。通过论文(设计)评审,6月份颁发成教学士学位证书。
四、培训工作
培训项目:
中小学教师培训(含“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大学生创业培训;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类行业培训;劳动就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等。
培训时间:可根据用人单位要求进行短期(一周)和中长期(1-12月)专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