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培训
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精神,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凡户籍、学籍或人事档案在湖南省境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
湖南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湖南省教师教育学会授牌的益阳市唯一一家培训点。现将我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培训事项公布如下。
培训对象和条件
(一)培训对象。有意从事中小学教师职业的人员,在读本科只有大三、大四学生,在读只有专科大二、大三学生可以报考。
(二)报考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等。
考试内容与方式
(一)考试内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考试时间与科目
2015年笔试考试时间:2015年11月1日,考试地点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益阳市)。网上(www.ntce.cn)报名时间:9月16-23日。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
笔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教师资格: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中学教师(含初中、高中、中职)资格: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注: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和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面试科目为: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八科。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三)考试成绩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培训收费
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培训费600元;中学教师资格培训费840元;教材费按实收取。报考费自理。
培训时间与地点
利用晚自习、双休日,在土木楼培训教室培训。培训不少于40学时。笔试科目没有通过者可免费参加下一期的培训。
报名时间与地点
正常上班时间,学员持学生证、身份证到土木楼8楼南培训中心(815)(817)报名,培训费由湖南省教师教学学会出具正式发票。
联系电话
培训中心:0737-4629199(龚老师);4628092(张老师、杨老师)
有关文件请登录湖南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