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因少数社会办学机构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误导学生报名报读,使得部分学生及家长上当受骗。为维护湖南城市学院办学声誉,学校对违规招生乱象进行了严厉整治。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保护学生及家长利益,继续教育学院按照“招生简章统一印制、招生宣传统一组织、经费收支统一管理、教学工作统一组织、学生管理强化责任”的原则,对社会办学机构进行统一管理。现经整顿后,从即日开始,组织学生及家长对2016年全日制自考、培训、出国留学招生工作进行现场咨询及确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 必须是应往届高中、中专毕业生(以毕业证为准),遵纪守法,热爱学习,品德良好,心理健康。
2. 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测试及面试,合格后方可入学,发放入学通知书。
咨询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8月20日
报名地点:湖南城市学院土木楼八楼
二、招生专业、层次、收费标准、联系方式
湖南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制定的招生简章为唯一合法招生简章,相关信息请参见上述招生简章。
三、监督电话
13807371606
湖南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