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推动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湘教发〔2022〕44号)文件要求,对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与我校签署合作协议的所有校外教学点。
二、自查整改内容
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全面自查整改,针对是否存在点外设点、乱收学费以及搭车收费、自立名目收费等违规行为做出自查自纠。
三、工作程序
各校外教学点对照自查内容进行自查自评,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学院学历中心。学院将以此为依据,结合各校外教学点办学、管理等实际情况,对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逐一进行审核、复查,做好整改、撤并工作。
四、有关要求
请各校外教学点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针对自查整改内容逐项开展自查。于2022年12月25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和承诺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学院学历中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0737-4628115
湖南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