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从2020年起,学校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学校位于“中国羽毛球运动之乡”“中国竹子之乡”“中国黑茶之乡”“‘山乡巨变’策源地”——湖南省益阳市,学校人文底蕴深厚,自然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到省会长沙的高铁仅需半个小时。学校遵循“品学兼修,知行统一”的校训精神,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大学,2012年获评“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4年成为“教育部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2018年高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跻身湖南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行列,2021年获批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湖南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代表学校管理继续教育的职能部门。学院依托学校优良的办学条件和雄厚的办学实力,根据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开展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岗位培训等工作,以规范的教育管理、优秀的教学服务为保障,推动继续教育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学历教育型向非学历教育培训型转变,努力创建具有湖南城市学院特色的继续教育品牌。学校多次获得“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2015年,我校被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确定为省级“学习服务中心”,现有成教学生3万余人。学院下设办公室、学历中心和培训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培训中心部门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类公开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培训中心专干;
(二)招聘计划:1名;
(三)招聘要求:
1.年龄:原则上应聘者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专业:教育学、管理学相关专业;
4.其他: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需要经常出差,适合男性;有非学历教育培训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岗位职责
1.负责学院培训服务相关工作,主要负责根据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并做好相关教学管理与服务;
2.协助做好客户维护与市场拓展工作;
3.起草有关规章制度、通知公告、工作总结、新闻等相关文字材料;
4.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待遇情况
1.本岗位属于非事业编制的合同工,按国家政策参加医保、社保等,录用人员将与湖南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工作实行目标任务制,工资由基础年薪+奖励性绩效构成;
2.工作期间聘用待遇按《湖南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编外工作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9日 ;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命名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邮箱tsw_wea@163.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3.报名材料
①《湖南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编外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附件1)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入围体检后提供);
⑤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1. 考核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直接考核。直接考核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等,总分100分,(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资格审查占综合成绩的3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本次考核设置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聘人选确定后,将通知拟聘人选参加体检相关事宜。个别体检不合格者需再经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等情况,由学院院务会研究确定的拟聘人选将于学院网站主页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者,确定为学院聘用人选。
(六)办理聘用手续
学院协助聘用人选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七、报名咨询
湖南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0737-4629020(汤老师)
湖南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