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7-4629020 0737-4628115
关于我校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超学习年限
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2024年12月30日 15:39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湖南城市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三章第十条的规定,我校67名学生已经超过规定的最高学习年限,拟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6日
对上述情况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学历中心反馈,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737-4628115。
湖南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2月30日
【关闭】